从朔州市朔城区一起简单的农机事件背后看政府该如何监管
——驾驶员无证驾驶 联合收割机四年未年检 三份不同的事故认定书
【 来源:山西先锋网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8-11-19 09:23:16 点击次数:8372 】 

      20181112日,中国经济观察网以题目“山西朔州市:朔城区一起农机事故背后的谜雾”刊发一篇农机肇事至在农田干活的农民当场死亡的安全事故。引起社会很大反响,原文如下。

      近日,本网编辑接到朔州市朔城区滋润乡里沿疃村民杨锋的举报:“10月4日下午,自己母亲雇佣本村联合收割机收割玉米的时候,因司机孙连无证驾驶、操作失误,致使自己母亲被碾压至死。案发第一时间,肇事司机没有通知死者家属而是通知的司机的弟弟(系本村支书兼村主任),等死者家属知道后,案发现场已经被动过。报警后,乡派出所先把肇事司机带回去,结果肇事司机当晚就被放了出来,派出所根本没有扣押人。然后去找乡政府的时候,乡政府说管不了,让去找区农机局。家属又去农机局,农机局值班人员说国庆放假不出警,等到上班以后再过来。煎熬的等到8号农机局上班,再去农机局,农机局派3个人到案发现场拍了几张照片,再到村里做了一点笔录,结果下来一张简单的事故认定书,加起来没有50个字,还说是局里很多领导多次开会决定的。结果又是盖错章,又是写错字。10月19号死者家属到市农机部门复议,直到今天还没出结果……”。

      11月7日,在事发一个月后,本网编辑在当地村民的指引下,驱车8个小时来到朔州市朔城区滋润乡里沿疃村实地调查。当天下午在乡政府见到了该乡值班领导乡人大贾主任和分管农业的阎副乡长。本网编辑先向他们介绍了当前已知的情况和获取的相关资料,并告知本次农机事故的严重性,希望属地领导重视这个事情。

      曹主任和阎副乡长分别表示,“书记和乡长都去开会,刚走不久。关于杨锋反映其母亲无证驾驶的未年检联合收割机碾压至死一事,深表同情。其实事情发生后,乡里也作了很多工作,第一时间就打了110报警电话,现在这么透明的政府,绝对没有因为肇事者的弟弟是当地里沿疃村支委和村委主任就包庇他。不仅如此,我们还向朔城区政府办作了书面汇报。另外,我们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家属,现在的问题复杂在肇事者拿不出受害人要求的索赔金额。这些天我们乡里专门请人对肇事者家里进行过评估,就算卖房卖车再加存款,他最多只能拿出不到30万,而受害方想要50万。我们作为乡一级政府,其实有些事情也比较难办,协调多或者协调少双方都会对我们有怨言,所以,就帮受害人聘请了律师,也鼓励双方尽可能走司法程序。主要这不属于安全事故,也不是交通事故。”

      “当然,这个农机事故发生后,确实暴露出乡政府平时管理不够,未尽到应该负担的责任,有时候也存在工作失误。现在主要书记和乡长也不在,具体详细情况等我汇报后再联系你们。”

      下午四时,本网编辑来到朔城区农机服务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告诉王局长下乡。随后,该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到王局长,在电话中,本网编辑将了解到的事情经过告知,希望能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起来。王局长在电话中指定负责农机监理的赵福智接待并解释事情经过。

      赵福智告诉本网编辑,“10月8号农机局上班后,共派出了三个人在案发现场取证,又到村里作了笔录,大家一致认为‘肇事司机没有驾驶证,车辆也没有年检,没有防护装置,倒车也没有提示,司机负全部责任。’并作了农机事故认定书(第1号)。”

      当本网编辑拿出三份不同的农机事故认定书时,赵福智表示,“当时因为自己笔误,平时对这些也不熟悉,原以为是做业务的,就加盖了业务用章。后来发现不对,就重新改了一下。为什么前后三份认定书的农机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责任不同,那都是经过局里上会的结果。我们还把这个结果向朔州市农机局作了汇报。

      随后,赵福智出去接了一个电话,回来急匆匆告诉本网编辑,一会咱们吃晚饭,我现在去接一下孩子,便走了。本网编辑看了一下手表,时间刚刚五点十分,离下班时间还有将近一个小时。

      10月8日上午,本网编辑再次来到朔城区农机局,见到正在查看农机机械管理条例的王局长。

      本网编辑表示,按照国家《农机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以及山西省《山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规定,作为朔城区负责农机事务的主管单位,平时如何监管时。

      王局长说,“这次农机事故发生后,我们派人下去详细调查,对当事人双方家属进行笔录,还通过咨询律师等综合下来,最后上会定下来事故认定书。前两份事故认定书是办事人员业务不熟悉,现在以最后的为准,分别向朔城区公安局和朔城区安监局作了汇报。”

      “我们农机局是个二级局,人手不够、经费也不是太充足。再说朔城区这么大地方,我们不可能每个用户都跑到家里去,到了农活忙时,就租车下乡主要是以宣传的形式来告知。只要来我们这里的车,我们都会有技术员通过观察和审核通过年检。组织培训时,我们也不能强迫每个人都来,所以难免出现纰漏。另外,关于肇事者如何通过送审材料获得补贴,又是如何未年检就下农田作业一事,负责这块工作的人不在,回来我落实完再联系。”

      随后,本网编辑来到朔城区政府办,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提供的资料,当场表示未见到有单位书面材料向朔城区政府汇报过这个农机事故,便要求留下相关材料以便向主要领导汇报。

      针对此事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本网评论建议:

      1、该事件暴露出了朔城区农机局推卸社会责任的主体问题,没有承担起政府主管部门“以人为本”的核心责任,主体思想意识淡泊,特别是对业务不精通、不熟悉。整个事件没有按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处理和汇报,不能用简单的一两句“疏漏”等词向社会广大群众就交代了。希望监管部门认真调查,给群众一个有公信力的说法,不要让此次安全事件成为未来上访的重点事件;

      2、朔城区农机局和相关单位,应该高度重视此次事件,举一反三,朔城区有多少农机没有年检、有多少农民司机没有农机驾驶证,有多少农民没有培训,应该搞一次大型摸底调研,进行检查解决消除隐患,不要让无辜的农民百姓再出付出生命代价,我们党和国家的主要责任就是为百姓谋幸福,而不是其它,所以朔城区农机局说的一切其他理由均站不住脚,要从尊重生命这条是最根本的基础去开展党和政府赋予的权利。

      3、建议此次事件,该追责的追责,该履行政府责任的履行政府责任,尽快处理此次安全事故,并且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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